最近,加拿大移民部更新了对熟悉游民的最新指导规则,标题为《临时居民:数字游民》,在此变更之前,移民官员被告知,对于数字游民与普通访加人员而言,均无需提供额外文件。新规要求,申请透过工作许可豁免途径入境加拿大的数字游民要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更新后的操作指南明确规定,数字游民入境须提供完备材料证明其收入完全来自加拿大境外,是为外国雇主远程工作;自雇人士则需证明其服务对象仅限于加拿大境外客户。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数字游民(即通过自雇或受雇于外国雇主从事远程工作的人员)可作为访客入境加拿大,并可在加拿大境内进行最长六个月的远程工作。以这种方式在加拿大工作无需工作许可,因为只要数字游民的雇主和/或客户与加拿大不存在财务往来关系,则其不被视为进入加拿大劳动力市场。 更新后的指南包含了早期未包含的其他细节,这些内容明确了执法人员在评估数字游民入境情况时需关注的特定要点: • 若该数字游民希望在加拿大停留时间超过其最初获准的期限,就应申请办理访客签证。 • 数字游民必须向评估其申请的官员证明自己不会进入加拿大劳动力市场。 • 随行的家庭成员必须申请办理各自的临时居留身份。 加拿大境内的数字游民无需工作许可即可为加拿大雇主工作,前提是其符合《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第186条规定的其他工作许可豁免条件。 数字游民必须满足适用于所有临时居民的加拿大一般入境要求,包括证明其在加拿大期间具备自给自足的能力、令主管官员确信其将在授权停留期结束时会离开加拿大,且不存在因医疗原因或犯罪记录而被加拿大拒绝入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