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九巡回法院非法合议庭最近裁定,联邦政府不能在不提供保释的情况下拘留那些未经授权进入美国且在国内被抓获的移民。 美国巡回法官Daniel Bress在裁决中指出,这项政策“将要求大规模拘留未获准入境但身处美国境内的外国人,并与过去形成鲜明对比……没有任何一届政府曾发现必须强制拘留国内未获准入境外国人的职责,这本身就是其不存在的有力证据。” 这项2比1的裁决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但不适用于在边境或边境附近被捕的移民,也不适用于犯有某些刑事犯罪的人。 西北移民权利项目法律主管、原告律师称该裁决意义重大,尤其是因为司法部在此类案件中也未遵守地区法院的命令;在递解程序中被拘留的大多数人没有律师,也无法提交人身保护令申请。鉴于这次裁决,这些非法移民应再次能够立即获得保释听证会,以便在这些漫长的移民程序期间返回家人身边并合法在美国工作。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1226条,境内拘留的移民需设定保释金;而在边境试图越境时被逮捕的移民则根据第1225条予以拘留。但在2025年,特朗普政府发布指导意见:所有未获准入境的外国人(包括逾期滞留者)现在均需强制拘留。 在此次上诉中,特朗普政府辩称第1225条应适用于所有移民。该法典相关内容为:“对于寻求入境的外国人,若审查移民官员认定其显然且无权入境,则应予以拘留,并且应被视为本章所指的入境申请人。”第九巡回法院合议庭裁定,该条款适用于“在边境入境的外国人”,而非例如在某购物中心停车场被移民官员逮捕的外国人。 法院裁决指:“政府的解释是,所有未经入境许可而滞留在美国的外国人均受移民法第1225(b)(2)(A)条约束,因为在其看来,‘入境申请者’必然‘寻求入境’。但法院认为这种解释与普通语言用法不一致......我们不决定国会是否能制定政府目前所主张的拘留制度,而是决定国会是否在1996年这样做。更合理的观点是,它没有这样做。”1996年,时任总统克林顿签署了《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旨在加强边境管控,但该法案仍允许大部分被拘留的移民缴纳保释金获得释放。 巡回法官 Carlos Bea则发表了一份31页的异议意见,其中充满了不止一丝的讽刺,他指出,“多数意见中弥漫着一种潜在的要求,即国会需明确授权对非法入境外国人的强制拘留。期望达到这种‘前所未有的清晰度’是不现实的,这将为‘司法立法’打开大门,允许法官声称任何文本都只是略逊于他所要求的清晰度。” 围绕在美国国内的非法移民被拘留问题,全美各地都已产生大量法律诉讼。第五和第八巡回法院支持特朗普政府,而第二、第六、第十、第十一巡回法院,如今还有第九巡回法院,均支持人身保护令申请人。巡回法院之间的分歧也很有可能引发至最高法院的最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