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需要擔保自己的伴侶移民時,會遇到不同的術語分類這種關係。比如,加拿大官方承認的三種類型關係:配偶、夫妻伴侶或普通法伴侶,三者之間有何不同?
誰有資格成為配偶?
當兩個人(異性或同性)處於婚姻發生地國家或加拿大承認的合法婚姻中時。 記住,IRCC不承認在加拿大境外舉行的婚禮,如果一方或雙方都沒有親自出席婚禮。這也包括由代理人主持的儀式,例如線上或電話。這一角色的唯一例外是與加拿大部隊成員結婚。
申請配偶擔保時,需要哪些文件?
-填妥的申請表格
-在加拿大的身份證明
-雙方的身份證件
-結婚證書
-18歲以上配偶居住過6個月或更長時間的所有國家的無犯罪記錄
-配偶的醫療證明
-支付適用政府費用的證明
-數碼照片
-婚禮請柬和照片
-如果有孩子時,必須提交孩子的出生證明或收養記錄
-向政府機關登記結婚的證明
誰有資格成為普通法伴侶?
一個還沒有結婚的人、但已經連續共同生活了一年以上,處於夫妻關係(事實)中。出於移民目的,伴侶可以與自己的性別相反或相同,注意:必須在兩個人之間表現出相當程度的承諾。
如何證明一個普通法伴侶?
要證明雙方是在一個普通法的關係,申請人必須提交證明:
-自己和伴侶是同處一家(分擔家務的行為和習慣)
-在經濟上(如財務安排、財產所有權)和情感上互相支持
-如果可以的話,一起生孩子
-以情侶的身份出現在公眾面前
-有性行為和個人行為(例如忠誠、承諾、對彼此的感覺)
需要提交哪些文件來證明我的普通法關係?
申請時,應提供至少兩份以下文件,作為普通法伴侶關係的證明:
-證明雙方居住在同一地址的工資存根或稅單
-證明雙方已經住在一起已經至少一年的證明
-雙方各擁有財產,或分擔租金
-共用銀行帳戶
-帳單上有雙方的名字
-政府頒發的身份證影本
-汽車保險
-和同居伴侶所生子女的出生證明或領養記錄
-和同居伴侶的照片,證明雙方處於夫妻關係
-證明雙方關係已被家人和朋友認可(信件、電子郵件、社交媒體)
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就必須想辦法證明雙方的關係,並提供家庭和朋友的宣誓聲明或解釋信,可以證明普通法伴侶身份,但最終決定將由簽證官決定,總之,能提供的證明越多,同居伴侶被接受的機會就越大。注意:這點在其它國家的移民申請中,是共同特徵。
誰有資格成為夫妻伴侶?
夫妻伴侶是指居住在加拿大以外的人,雙方已經有了至少一年的浪漫、忠誠的關係,但是有重大的障礙阻止住在一起。這可能是因為他們無法控制的原因(例如移民障礙、宗教原因或性取向等)。
在某些情況下,他們也不能合法地嫁給他們的擔保人,並有資格成為配偶。在所有其他方面,這一類別類似於普通法伴侶或配偶,因為他們處於至少一年的真誠(真實或真實)夫妻關係中。 例如被認為是夫妻關係,但不能結婚或生活在一起,因爲:
-所在國家不允許同性婚姻
-在不可能離婚的情況下,雙方關係是違法的。
如何證明夫妻關係?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打算申請他們的伴侶作為婚姻伴侶移民時,必須提供以下證據:
-與保證人保持夫妻關係至少一年
-他們處於某種永久的相互依存的關係中,並盡可能地將他們的事務合併在一起
-夫妻雙方必須提供證據,證明他們共同生活或結婚的障礙或限制
-通常情況下,配偶伴侶是不能結婚或生活在一起的人。例如可能生活在另一個國家
當沒有法律文件證明雙方關係時
無論是夫妻關係還是普通法伴侶關係,如果沒有法律文件或具體事件可以證明自己對伴侶的承諾。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向移民官員提供重要的情感和人際關係的證據,以表明自己處於一種嚴肅的、堅定的關係中,而且還打算長期保持這種關係。
擔保一個伴侶與自己一起移民。由於每種分類都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必須確保自己瞭解屬於哪個類別,還要注意的是,許多其他因素會影響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以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