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A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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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為其公民或永久居民提供了通過家庭擔保計畫實現將自己家庭成員申請親屬移民到加拿大的途徑。加拿大移民部(IRCC)提供的特定家庭計畫來擔保的是配偶、同居伴侶、婚姻伴侶、受撫養子女或父母/祖父母。然而,其他親屬不屬於上述類別,如表弟、阿姨、叔叔或兄弟姐妹等。希望擔保這些親屬移民到加拿大,可以在特定情況下,擔保這類"其他親屬"移民加拿大。 

有資格擔保移民加拿大?
       在開始幫助親屬移民到加拿大的過程之前,自己必須有資格成為擔保人。要擔保某人到加拿大,必須年滿18歲,並且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必須居住在加拿大。 

       作為擔保人,有責任滿足設定的收入標準,並在被擔保親屬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後繼續為他們提供經濟支持——這種提供經濟支持的義務被稱為“承諾,在其親屬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後持續10年。 

可以擔保什麼樣的其他親屬移民加拿大?
首先,必須與自己有血緣收養關係,才可以擔保移民到加拿大。
1、孤兒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或外孫可以擔保一個孤兒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與自己有血緣關係或收養關係
—他們的父母都已去世
—未滿18歲單身(未婚、或處於習慣法、或夫妻關係中)
如果自己的父母中有一人還活著,就無法擔保你的兄弟姐妹、侄子/女。如果是父母遺棄、下落不明或被監禁/拘留,也不符合擔保其移民加拿大的資格。

2、其他親屬在特定情況下,也可以擔保其他親戚,如表親、阿姨或叔叔移民加拿大。
但這個申請過程中,只能擔保一個親屬,例如,不能擔保兩個不同的表兄弟姐妹。

要擔保任何年齡的親屬,除了有血緣關係或領養關係,還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自己沒有可以擔保的其他在世親屬,例如:配偶普通法伴侶/同居伴侶的兒子或女兒、父母/祖父母孤兒的兄弟姐妹、孤兒的侄子或侄女
—潛在擔保人沒有任何親戚(阿姨或叔叔或上面列出的任何親戚),他們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根據印第安人法註冊的印第安人。

      如果自己想擔保的親屬有配偶、伴侶,或受撫養的子女與他們一起來加拿大,則必須將他們包括在同一擔保申請中。此外,無法擔保加拿大不可接受的申請人。 

其他方法

       如果自己的另一個親屬不符合被擔保到加拿大,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在加拿大與他們團聚;如果親戚在加拿大有其他家庭是公民或永久居民,也可以是否可由其他家庭成員擔保。 親戚可以作為臨時居民來加拿大,例如遊客、學生或工人,總之通過其中一個臨時居民類別,一旦到了加拿大,有一些可用的途徑,允許臨時居民過渡到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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