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Jul
30Jul

        如果已提交或計劃提交配偶移民擔保申請,首先出現的實用問題之一就是擔保處理需要時間,而大多數人不希望在等待期間生活或財務安排上出現壓力。

        在大多數情況下,配偶或伴侶無需長時間等待就可以開始工作。加拿大允許被擔保的配偶和伴侶在永久居留申請處理期間申請開放式工作許可(OWP)。

        如果由配偶或事實婚伴侶為自己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且打算與他們一同居住在加拿大,通常可以申請配偶開放式工作許可,允許為任何雇主從事任何工作(全職或兼職),即使自己的擔保申請正在處理中。

        但這並非自動獲得,需要單獨提交申請,與擔保申請一同進行,且無需特定工作機會、特定雇主或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

        配偶簽證申請與工作許可申請是兩項獨立的申請流程,但二者可協同配合。配偶簽證申請將直接通往永久居留權;而工作許可則起到過渡作用,讓申請人在材料審核期間能夠合法工作,從而確保家庭生活並非僅依賴單一收入維持。

        大多數夫婦會將兩份申請材料一併提交,因為這樣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延誤。如果申請人與擔保人共同居住在加拿大,可能會在內陸或境外擔保流程之間進行選擇;可選擇的隨行工作許可選項則取決於所選擇的具體途徑。

        這是經常聽到的擔憂之一,但這並不自動使當事人失去資格。如果配偶的訪客、學生或工作者身份已經過期,他們仍有資格申請工作許可,但流程會有所不同。

        與擔保申請一同在線提交不同,他們通常需要等待一個稱為「原則批准」的處理結果,然後再提交紙質申請並附上對情況的說明。注意:這條途徑耗時更長,需要更仔細的文件準備,建議及早獲得專業指導可以防止壓力過程演變成拒簽情況。

        事實同居伴侶與已婚配偶享有相同的工簽申請途徑,只要能證明關係的真實性。對於事實同居伴侶而言,通常意味著需證明雙方已共同生活至少連續十二個月。

        由於此類關係不附帶結婚證,需要提供的證據包括雙方共同財務記錄、共同租賃合同、共同賬單等具有說服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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